大连体育中心游泳馆荣获“大连市2014年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”称号
2015年1月21日,大连体育中心游泳馆被市卫生计生委评为“大连市2014年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”,被授予“大笑脸”标识的卫生信誉度牌匾。2014年度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共对8850家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和现场评审,经过市卫生计生委公共场所专家组的最终审核,确定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51家,其中全市只有9家游泳场所成为信誉度A级单位。
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是一种卫生监督模式,通过确定卫生信誉度,起到合理分配监督资源,提高执法效率的作用。通过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,不仅可以提高经营者自身管理水平和信誉度,强化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,而且还增强了消费者的公共卫生意识,加大了社会透明度,以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,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。
按照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要求,体育中心将“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”牌匾悬挂在醒目处,向消费者公示,让顾客享受到放心的水质、安心的环境、舒心的服务。